2005年8月29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祖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假房证作抵押百万钱进口袋
三水 阿海

  房产中介老板因生意亏本,便做来假房产证作抵押,在一年时间内向20余人骗得100余万元。8月22日,余姚市检察院以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毛某。
  经初步查明,今年50岁的毛某1998年在余姚城区开了家房产中介公司。去年年初,毛看到房地产中介生意每况愈下,亏本严重,而各方面的花销又很大,感到走投无路。一天,他在街头看到做假证的联系电话,茅塞顿开:何不制些假房产证作为抵押“借钱生蛋”从而摆脱目前困境呢?更何况凭自己开中介所的资质信誉,一定能博取周围人的信任。就这样,他拨动联系电话,定做了一堆所有者均为本人的假房屋所有权证。此后,毛某便以此为法宝,从2004年2月开始,以自己资金周转困难、要买房等为由,以支付月息1角至1角5分的高回报率为诱饵,并采用借款抵押协议的方式,将假房产证抵押给借贷人,先后向被害人韩某、罗某等数十人借钱。而韩某等人见毛某能及时支付高额利息,又有房产证作抵押,所以丝毫没起疑心。至今年5月,毛某一共“借得”人民币100余万元。但是,随着借款增多,要支付到期借款和高额利息,又要个人挥霍,他只好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极力与债权人周旋,结果当然是资金缺口越来越大。在骗局即将败露之际,毛某仍不忘捞上最后一票,今年5月26日,他向袁某骗取了借款3万元,之后即逃之夭夭,并关闭了手机、小灵通等通讯工具。当月30日,韩某因连续两个月没有拿到利息并联系不上毛某,就跑到毛某的公司,发现已是人去楼空。韩某感到事情不妙,连忙找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求对毛某留做抵押的房产证进行鉴定,这才知道房产证是假的。韩某便向警方报案。经过1个多月的侦查追踪,7月20日,毛某在上虞被警方抓获。但时到今日,100余万元赃款尚未追回。